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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岁时在灯下写字的少年,如今二十岁依然如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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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05-07 22:50:46

复盘第9天

         我有一个保持了很长时间的习惯,每次在文章中看见了比较好的句子时,都会先截图,然后再保存在备忘录上,有空的时候会把它写在纸上。过了一段时间翻看的时候,总会有一种特别的享受感。


         想把我今天在”一号哨位“公众号上看见的一段话写下来,“我想再坚持三年,我一定会回家好好爱她。我依然记得她的qq签名,如果谁给我捉100只的萤火虫,我就涂上红红的口红嫁给他。每次夜训的时候看到萤火虫就能想起她”,也许是因为感同身受吧,每次这种写军恋的句子总能能打动我。不过,这句话的特别之处在于,它让我想起了很多年前的自己。


         我依稀记得,初中的时候我们回到宿舍后总是会看一些杂志小说,像是“飞言情”“爱格”这种的。具体的名字我记不太清了,只记得我是在一本言情小说的第一篇文章结尾处看见的,原话好像是”如果谁能给我捉一百只萤火虫,我就涂上正红色的口红嫁给他“,这句话在我的手抄本上待了很长时间,当时我觉得很少能看见这么美的话。这句话在我的印象里,真的是属于可以用”美“来形容的。好像在我的潜意识里,萤火虫本身就是”美“的象征,虽然我至今都没有真正见过萤火虫。


         我一直以为成长总是来地猝不及防,当我意识到变化时,我早已经长大了。那些初中时相信过的美好,现在看来也只剩幼稚。但令我没想到的是,纵然变化很大,但十几岁时喜欢的句子,二十岁读来仍旧能被打动,这大概也可以叫做不忘初心吧。


         就好像那个十七岁时在昏暗的灯光下写字的少年,如今二十岁依然如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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